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乡村治理的可操作性,扎实推进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我市今年在涉农区积极推广运用积分制管理办法。
据了解,目前,我市乡村治理积分制已在142个村落实落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强化了对农民群众的激励和约束,提升了乡村治理效能,夯实了诚信乡村建设基础。乡村治理积分制对象是在村庄居住的,有意愿接受积分制管理的村民(含在本村居住的非本村村民)。
积分制项目包括: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乡村建设、人居环境、家庭美德、公益美德、移风易俗、兴业致富等。积分奖励项目包括: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政策支持三类。在精神奖励方面,对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由区、镇、村予以表扬,在“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好公婆好儿媳”等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在物质奖励方面,村民可凭积分兑换相应生活物资;经全体成员同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收益可实行“股份+积分”的分配模式。在政策支持方面,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优先享受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优先享受信用贷款。家庭平均积分以家庭为单位逐年累加,不清零、不作废,终生有效。
按照计划,我市今年将持续加大推广运用积分制推广工作力度。到今年年底,我市现有3520个行政村中,将有30%的行政村推广运用积分制。为便于开展此项工作,市农业农村委和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联合,已推出积分制管理APP。(天津日报记者 陈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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