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党员干部为民办事的成效如何,要看群众愿不愿意伸出大拇指点个赞。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让好事实事成色更足,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政绩观。
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空有一腔热情闭门造车,或者只解决表面问题,或者搞形式主义,轻则白做无用功,带不来任何获得感,重则寒了群众的心,失去群众的信任。真正体会群众的切身需要,就得“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消除距离感,用同一个视角看问题,用同一种心境去体味。只有从情感到思维都与群众同频共振,才有了“什么是好事实事”的判断依据。
有社区干部总结照顾独居老人的经验,是“早看窗帘晚看灯”。短短一句话,是不知跑了多少户、观察了多久才得出来的。贴近群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需要下真功夫、练真本领。眼睛向下、脚步向下,走出办公室、走进百姓家,在倾听闲聊中发现群众所思所盼,考验的是调查本领;抓住典型问题,细细“解剖麻雀”,从个别现象中摸索出有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找到解决方法,考验的是研究水平;抓住切入点,奔着问题去,花力气花时间一步步推进,直至最终解决,考验的是落实之功。把群众所期盼的事情做好做实,这几种能力缺一不可。到丰富的实践中去锤炼相应本领,在为人民服务过程中自然会增添几分底气。
好事有多好,实事有多实,我们自己说了不算,要把“打分”的权力交给群众。要让群众满意,就需要在办事过程中,时时“向群众汇报”,时时在群众需求与办事进程、效果之间做一番比较、进行一番校正。无论做好事还是实事,关键都在一个“实”字。实,是实在,意味着看得见、摸得着的办事成果;是扎实,意味着这些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既立足眼前、解决“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立足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是群众检验好事实事成色的尺子,也是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维逻辑和行事逻辑。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怎样才能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应该成为党员干部经常扪心自问的问题,同样也是必须日日躬行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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