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天津滨海网>资讯频道 > 要闻 > 正文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2022-04-04 05:42:18 来源:津云 编辑:

近日,生态环境部对外公布了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评审结果,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市级表现突出集体荣誉。

2021年,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从队伍建设、制度建立、执法创新、行刑衔接、普法帮扶五个方面不断优化执法效能,全年共开展14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调处信访2301件,检查企事业单位2190家次,立案167起,查封扣押7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起、涉嫌刑事犯罪1起。全面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荣获天津市、生态环境部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荣誉。

为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严格规范调查行为,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建立《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商议制度》。在案件审议会之前,组织执法干部对调查取证、当事人陈述申辩,充分采取差异审慎的原则,进行集体商议提出过罚相当行政处罚建议。对全年167件案件在立案前进行集体商议,在商议中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82件案件免于行政处罚,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进行集中培训教育。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防范执法风险,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每月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及行政处罚案卷,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审及打分,并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以互评互促为手段,切实提高执法案件质量,以“晒一晒、赛一赛”的形式,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切实提高执法案件质量。

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日常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规范行政执法着装,做好双人持证亮证检查,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事中公示内容,按时限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上传北辰区政务网、信用中国、市场主体平台,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震慑作用。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行为,执法佩戴执法记录仪,录像全景式记录,严格使用《天津市移动执法系统》线上制作笔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数字化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案件审议会制度,全年召开13次案件审议会议,同时聘请专业律师和局公职律师、法制审核人员提前介入案件审核,集体审议行政处罚决定,保证重大执法决定依法合规。

2021年以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对照短板弱项,加强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支队大力探索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新手段。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站房视频监控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筛选确定了9家企业作为重点排污单位视频监控试点,协助完成视频监控整体安装工作并投入使用,有效对企业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态进行监督,实现全过程监控监管,有力提升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114家与北辰区生态环境局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58家、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56家)的排污单位实现24小时不间断的自动监管,每天出具分析清单。2021年共收到31件部级和市级在线数据督办单,均及时进行核查,将处理情况反馈至生态部重点污染源超标异常督办调度平台,其中对1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

北辰区生态环境局依托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大力探索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新手段,建立三监联动工作机制(天眼指挥平台监控、管理科室监管、执法支队监察)全面提升执法队伍发现问题能力。依托分表计电、天眼平台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依法监管”,切实利用好问题线索查办典型案件。目前全区已安装分表计电并与天眼平台联网企业468家。2021年,根据天眼平台数据分析提供的企业分表计电系统不正常报警的线索,执法支队成功查处了2起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案件,依法对2家违法企业进行立案处理,相关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实现了精准执法、科技执法,营造了“利剑高悬”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自觉遵法守法,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与公安北辰分局、北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联合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联合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行刑”工作合力,深化信息共享,突破惯有模式,实现从生态系统单向衔接公安系统到生态公安双向互动衔接。真正形成共同追查、联合调查、会商立案、及时审判的一体格局。2021年分别对暗管偷排,大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危险废物非法贮存处置等6起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有效打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探索各部门、各领域协调联动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制度有效执行。进一步梳理城管委、住建委等7个委局、17个镇、街、开发区在生态环境领域的相应职责,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并定期对行政执法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合力打击全区环境违法行为。

(天津日报记者韩爱青)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