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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家具、玩具、医疗器械……天津海关通报10起进口消费品检验典型案例
2022-03-15 18:40:30 来源:津云 编辑:

津云新闻讯:3月14日,天津海关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10起进口消费品检验典型案例。

案例一 进口越野车发动机机油散热器油管脱落

2021年9月,天津新港海关在对1批进口越野车实施检验时,发现车辆行驶中发动机发生异响,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经排查,该车辆发动机机油散热器油管脱落,致使机油泄露,造成发动机在无机油润滑状态下工作,产生异响。汽车发动机是汽车基本组成部分之一,属动力装置,一旦发生机油泄露,将导致发动机工作时无法实现润滑,影响车辆正常行驶,极大的损伤发动机,泄露的机油还可能引发自燃事故,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天津海关依法对上述不合格车辆实施了退运处理。

案例二 进口轿车车身电子线束裸露

2021年4月,天津新港海关在对1批进口轿车实施检验时,发现车辆副驾驶位置地板处有多根裸露电子线束,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机动车线束和接头裸露极易造成线路短路,影响车辆正常使用,极端情况下会造成车辆突然停止行驶或乘员触电,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属于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天津海关依法对上述不合格车辆实施了退运处理。

案例三 进口旅居挂车“一车双码”

2021年9月,天津东疆海关在对2批进口旅居挂车检验时,发现实车原厂标牌车辆识别代号(VIN)与中文标牌车辆识别代号不一致,不符合《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的编码规则。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每辆车都必须具有唯一的车辆识别代号。车辆识别代号不符合,无法上牌,将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天津海关依法对上述不合格车辆实施了退运处理。

案例四 多批进口刹车片质量安全不合格

2021年以来,天津新港海关、塘沽海关、保税区海关、东疆海关先后检出部分品牌汽车刹车片的摩擦性能、剪切强度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的强制性要求。刹车片摩擦系数不合格极易导致机动车制动距离变长甚至刹车失灵,剪切强度不合格的刹车片在急刹车时极易出现背板和摩擦材料脱离或断裂的情况,会带来极大风险隐患。天津海关依法监督进口收货人对上述不合格刹车片实施了退运或销毁处理。

案例五 进口木家具甲醛超标

2021年10月,天津新港海关检出1批进口木质双人床甲醛释放量为1.68mg/L,超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限量要求。甲醛对人眼、鼻有刺激作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其列为一类致癌物。我国标准对木家具的甲醛释放量有严格限制。天津海关依法对上述不合格木家具实施了退运处理。

案例六 进口拼图玩具不合格

2021年8月,天津东丽海关在对1批进口儿童拼图玩具实施检验时,检出该产品无中文警告标识和使用说明,用于包装的塑料薄膜平均厚度过薄且未打孔,不符合《玩具安全》规定。儿童在拆除该产品包装时,塑料薄膜可能吸附在儿童面部,引发窒息风险。天津海关依法对上述不合格儿童玩具实施了退运处理。

案例七 退运45万盒进口不合格婴童牙刷

2021年8月,天津新港海关在对1批进口0-3岁婴童牙刷实施检验时发现,刷头含有可拆卸的小零件且无中文警告说明,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儿童牙刷》规定。“磨毛”不合格的牙刷,会对婴童牙龈表面及口腔软组织造成损伤;“小零件”不合格牙刷,婴童在使用时可能因误吞咽引发窒息风险。天津海关依法对上述45万盒不合格婴童牙刷实施了退运处理。

案例八 首次退运进口不合格摩托车头盔

2021年11月,天津新港海关在对1批共计768个进口A类摩托车头盔实施抽查检验时发现,重量明显偏重,经检测,该批摩托车头盔单件重量超过国家标准要求。头盔重量过大,会加重摩托车驾乘人员颈椎的负担,进而增加颈椎疾病的发病机率和驾驶风险,危害使用者健康安全。天津海关依法对上述不合格进口摩托车头盔实施了退运处理。

案例九 退运进口不合格液晶显示器

2021年7月,天津南开海关检验1批快件形式进口的液晶显示器未标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产品随附材料中也未包含铅、汞、镉等有害物质的信息。显示器作为列入我国第一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其生产者、进口者应对其投放市场的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名称、含量、不当使用或处置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影响的信息等进行标注。天津海关依法对上述不合格液晶显示器实施了退运处理。

案例十 进口宫颈刷包装破损

2021年7月,天津南开海关在对1批进口宫颈刷实施到货检验时发现,部分货物内包装存在压缝开裂、破损的情况。该批宫颈刷主要用于预防女性宫颈癌的定期筛查,属第二类医疗器械,为无菌包装一次性使用,包装破损即为染菌失效,一旦使用可能导致病患发生感染,引发医疗事故。天津海关依法对上述不合格医疗器械实施了退运处理。

(津云新闻记者 陈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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