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天津滨海网>资讯频道 > 要闻 > 正文
我市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电子化工作正式启动
2022-01-28 15:03:02 来源:津云 编辑: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我市于2022年1月28日在津石高速公路东段,开展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电子化工作(以下简称“纸改电”)。

目前,票据全面电子化已然成为发展趋势。高速公路通行作为群众重要的出行方式之一,通行费票据电子化

具有易于保存、查找、汇总的特点,相对于纸质票据而言,可减少收集、整理、存档等环节,有效降低经济成本。

“纸改电”会带来怎样的变化?

1.通行高速公路人工车道也能开具电子票据

目前,通行高速公路ETC车道,车主可以通过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开具电子票据。

“纸改电”后,车主通行人工收费车道时会收到一张有通行信息的二维码小票,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关联“票根”小程序,按提示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

2.电子管理平台可追溯

通过“票根”电子平台对通行行程和票据进行集中开具和管理,车主可按需获取和管理票据,不必再担心过去票据污损、丢失造成的报销困难问题,随时可以通过“票根”平台查询历史通行、票据信息,并可通过平台及时了解、咨询相关税务政策及电子票据动态服务信息。

3.人工车道通行效率有效提升

目前,大部分收费站均采用的是针式打印机,单张打印速度超过4秒,而“纸改电”采用的热敏打印机,其打印票据速度仅约0.5-1秒,平均通过人工收费车道时间将大幅提高。

本次通行费票据电子化试点工作将会是我市高速公路推行智慧交通的有益尝试,是为群众、为企业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实用贴!通行费如何开票及特别提示

用户在拿到电子票据提取凭据后如何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呢?简单来说,五步就能使用手机完成开票的全部流程。

第一步:注册登录

通过微信扫描电子票据提取凭据上的二维码,进入票根票据服务平台;选择登录方式:“微信登录”或“手机登录”,进行授权,完成注册、登录。

如选择“手机登录”,需正确输入手机号码及验证码。

第二步:核对信息

进入“核对交易信息”页面,仔细核对通行交易信息;核对交易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

如发现车牌号有误,可点击“修改车牌号”进行自助修改。

第三步:关联票据抬头

点击“选择抬头”,进入添加票据抬头页面;选择抬头类型:“单位”或“个人”;填写抬头信息,点击“确认添加票据抬头”;勾选想要开具的票据抬头信息,点击“确认”。

如选择“单位”抬头类型,须正确填写单位名称和单位税号。

第四步:开票

填写接收邮箱,点击“提交开票”;核对开票信息,点击“确认提交”。

您可点击“查看开票记录”,查看开票进度。显示“开票完成”后,即可在邮箱中查看并下载票据。

特别提示

1.获取电子票据提取凭据(二维码纸)后,车户通过注册微信“票根”小程序后即可开具票据。

2.建议7日内扫码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

3.电子票据不可抵税。

4.如遇复杂问题,可拨打4007554007天津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天津日报记者 万红)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