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工伤保险支付标准
2021-12-18 08:01:54
来源:天津日报
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工伤保险支付标准的通知》,根据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调整标准,同步调整工伤保险支付标准。
按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及工伤保险支付标准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最高支付标准为40元/人份,支付等级为A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市卫健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5人、10人混检,每人份按不高于9元支付。
《通知》同时明确了支付范围为符合《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由临时目录转为我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目录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17号)规定报销范围的工伤职工。(记者廖晨霞)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