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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农货”更方便!天津这些地区将加快物流建设!
2021-11-25 12:08:28 来源:天津广播 编辑:

随着网上购物的普及

农村地区也迎来了物流热潮

如何高效收发快递

一直是农村市场物流配送的

末端问题

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为打通农村寄递物流配送通道,降低物流配送成本,近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了《天津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了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构建冷链寄递体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支持邮政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为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等标准化、定制化服务,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邮政车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免除通行费。

各区将农村邮政营业网点、村邮站、快递末端网点、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等基础设施纳入用地规划、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提供用地保障。鼓励乡镇、村布设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涉农区属地保障其设置场地和日常运行。

2022年6月底前在蓟州区、静海区建设农村电商协同发展示范区(试点项目),示范带动天津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推动静海区、蓟州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探索建立同城快递+农特产品方式。

围绕区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含市级合作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建设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冷链基础设施,缩短流通时间,减少产品损耗,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

宣传、服务一批“小而美”农产品(包括加工)企业,利用直播带货等形式,扩展销售渠道,打造“津品出津”品牌。

对在尚无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的村,建设符合全市统一建设标准的村级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根据建设标准规模,每村仅可设置一个服务站,该服务站给予最多一次性补贴8000元。

01

目标任务

到2025年,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显著增强,基本形成区级寄递物流公共分拨中心、乡镇寄递物流集散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三级服务体系,实现村村有网点,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全面覆盖。

02

体系建设

(一)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邮政企业要全面落实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等法定义务。建立全市邮政普遍服务营业网点、村邮站网点、交通场站、益农信息社、供销合作社网点等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相关平台清单名录,推动邮政企业与各平台、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的共享合作。充分发挥邮政在农村的网络优势,支持邮政企业乡镇营业网点承接代收代缴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提升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支持邮政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为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等标准化、定制化服务,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邮政车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免除通行费。(市邮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各涉农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各区将农村邮政营业网点、村邮站、快递末端网点、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等基础设施纳入用地规划、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提供用地保障。鼓励建设邮快、快快、快商、快供、快超等合作模式的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基础设施和配送网络,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制定天津市寄递物流共同配送基础设施指导标准,探索相应的投资方式、服务规范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企业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联,探索一点多能合作试点信息化应用场景,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各涉农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协同发展体系。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围绕淘宝小镇,加强农村电商定制化服务能力,做好城乡电商资源统筹、推广农村电商品牌建设。2022年6月底前在蓟州区、静海区建设农村电商协同发展示范区(试点项目),示范带动我市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对寄递企业为农村电商、农产品生产主体等提供定制化服务的试点项目。鼓励各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合理配置城乡交通资源,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各涉农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围绕区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含市级合作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建设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冷链基础设施,缩短流通时间,减少产品损耗,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积极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落实国家电商快递冷链服务标准规范,提高对邮政快递企业的冷链寄递安全监管水平。推广应用京津冀冷链物流协同标准,构建冷链物流标准化、智能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邮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各涉农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03

重点任务

(一)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综合利用现有村委会、益农信息社、供销合作社网点等现有设施,加快建设村级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断强化农村邮政快递基础设施的公共支撑作用。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分类监督和重点监管相结合,加强普法宣传,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切实维护与寄递物流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者的合法权益。(市邮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各涉农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强化农村地区邮政快递企业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电商平台、益农信息社等融合发展,构建从产地到餐桌的绿色、便捷、高效农产品产供销寄递产业链。推动静海区、蓟州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探索建立同城快递+农特产品方式。宣传、服务一批“小而美”农产品(包括加工)企业,利用直播带货等形式,扩展销售渠道,打造“津品出津”品牌。培育我市快递服务农业金牌、银牌、铜牌项目,积极申报全国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严格落实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邮政快递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邮政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各涉农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分步实施乡镇邮政局所改造计划,邮政企业做好提升改造方案、改造实施、后期维护等工作,提升农村地区邮政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能力。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支持建设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实现多品牌快件集中处理共用共享,提高乡村快件分拨处理时效。鼓励乡镇、村布设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涉农区属地保障其设置场地和日常运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邮政局、市供销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各涉农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继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一制三化”改革要求,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相关规定,确保“当日受理、当日办结”。落实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快递服务》等标准,强化农村快递市场监管。鼓励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进一步畅通农村地区消费者投诉和申诉渠道,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坚决打击违规收费等行为。支持有条件的区健全区级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制和电商、快递协会组织,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市邮政局,各涉农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04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

(二)强化政策扶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11号),落实属地政府和相关企业在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在尚无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的村,建设符合全市统一建设标准的村级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根据建设标准规模,每村仅可设置一个服务站,该服务站给予最多一次性补贴8000元,补贴资金由涉农区财政负责落实,并由涉农区提供运行场地和人员保障。(各涉农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市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日,意见提交可发送至电子邮箱sjtyswzhysglc@tj.gov.cn,或邮寄书面信函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综合运输管理处,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邮政编码:3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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