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天津滨海网>资讯频道 > 要闻 > 正文
【我为群众办实事】施工单位请注意!这样发工资风险很大
2021-11-18 12:06:15 来源:津云 编辑:

津云新闻讯:岁末年尾是农民工欠薪的易发期。近日,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农民工杨某反映该区某单位票据结算中心营业用房项目拖欠工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项目已在今年5月完工,拖欠杨某等15名工人工资29.74万元。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约谈该项目总包单位,总包单位介绍,虽然此项目已开立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但杨某等人是后期进场施工人员。工资就直接拨付给了分包单位,由分包单位再发给杨某等人。项目完工后,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产生了结算纠纷,导致了分包单位拖欠工人工资。

对此,执法人员向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强调了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

在执法人员监督下,总包单位、分包单位逐一核实被拖欠农民工身份信息及工资数额后,将全部工资逐一打到了杨某等15名工人的账户上,并表示深受警醒教育,认识到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不规范的弊端,表态在今后施工项目的用工管理上,要认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制度,依法经营、合法用工、规范支付。

据了解,今年以来,和平区人社执法支队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了在建项目“一对一”服务小组,为项目配备专门的“服务员”,以服务代替检查,与农民工和施工企业面对面交流,主动帮扶、有问必答、有错必究,从源头加强联合监管。下一步,执法支队将结合全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和宣传活动,完善在建项目用工管理、健全工资支付监管机制、严惩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逐步实现“零拖欠”。(津云新闻记者段玮通讯员丁洁宇)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