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讯:10月22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全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为做好代理购电服务,近日,国网天津电力发布关于开展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即日起,选择进入电力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可通过天津市电力交易平台(网址:http://pmos.tj.sgcc.com.cn)进行市场注册,按照市场价格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进行购电。
暂未选择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也未与国网天津电力签订代理购电相关合同的国网天津电力工商业用户,自2021年12月1日起,由国网天津电力代理购电,执行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国网天津电力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由国网天津电力代理购电的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用户、高耗能用户,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含已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但未参与市场交易,仍按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的用户)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国网天津电力代理购电的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按普通代理用户的1.5倍执行。
原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在2021年12月1日前,继续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输配电价政策降低大工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
对于国网天津电力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2021年10月31日起可在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渠道,取得代理购电相关合同文本,签订代理购电相关合同。国网天津电力将于每月底前3日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次月的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等相关购电信息。
国网天津电力表示,广大电力用户如有问题,可详询95598电话、网上国网App在线客服或当地供电营业厅。(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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