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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天津市促进影视剧繁荣发展扶持奖励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2021-11-01 09:11:11 来源:津云 编辑:

津云新闻讯:日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局联合出台了《天津市促进影视剧繁荣发展扶持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同时启动了2021年度促进影视剧繁荣发展扶持奖励申报工作。

原《办法》自2018年3月出台以来,对本市影视创作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津影视单位的创作热情空前高涨,一批有实力的民营影视企业和有潜力的优质项目纷纷向天津靠拢,39个项目获得扶持,24个项目获得奖励,推出了电视剧《换了人间》《永远的战友》《啊,父老乡亲》和电影《我和我的家乡》等一批影视精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影视行业高速发展和本市创作生产实际的不断变化,原《办法》部分内容已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需将实践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好的办法吸收进来,进行修订完善。新修订的《天津市促进影视剧繁荣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主要有四点突出变化:

更加突出天津特色。对挖掘天津历史文化资源,表现天津文脉传承和时代变迁,反映城市发展和社会人文风貌,具有浓郁天津特色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拍摄制作天津题材的作品,展现天津外景占整部作品外景40%以上的,在片头或片尾字幕含有天津市企事业单位、拍摄取景点名称的,在申报奖励类项目时优先考虑。

增加特别资助类项目。在原《办法》扶持类和奖励类的基础上,增加了特别资助类,主要针对虽未在天津立项,但本市影视单位参与出品的项目,创作完成并在相关平台播映,预计或已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市享有该项目参评国家级重要奖项的资格。

进一步规范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明确要求申报单位对所申报影视项目依法享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守法经营、信誉良好,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优化了扶持项目的过程管理。按规定组织各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和扶持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

此次扶持奖励的申报期为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天津文化产业网提供《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书》制式文件下载。各影视创作单位可登录网站,详细了解有关细则要求。11月中下旬,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予以资金支持。(津云新闻记者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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