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市市场监管委获悉,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聚焦重点市场、重点主体和重点品类,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2021年9月,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某食品店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行为进行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工具,并处罚款75000元。
2021年3月,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某粮油批发中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花生油进行查处,作出没收侵权花生油253箱,罚款7337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7月,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对某酒水批发经营部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做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4月,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泵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公司食堂的行为,依法作出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和原料,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8月6日凌晨,北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北辰分局对辖区某批发市场内4家豆芽批发商户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使用非食用原料亚硫酸钠对豆芽进行浸泡、漂白。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通力协作、联动执法,连夜端掉非法浸泡问题豆芽的“黑窝点”,及时防止问题食品流入百姓餐桌,严厉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2021年8月,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村的生产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牡蛎肽(固体饮料)混装机等生产设备、牡蛎肽(固体饮料)478盒、原辅料果冻粉2袋,当事人祁某不能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对上述牡蛎肽(固体饮料)及果冻粉进行抽样检测,均检测出药品“他达拉非”成份。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1年8月,宝坻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面包店制售不合格枣糕的行为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7.1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烘焙坊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无水蛋糕案,2021年1月28日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
2021年4月,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芒果干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7.5元,罚款651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某副食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进行查处,没收违法产品,并处罚款164040元。
2021年5月,市市场监管委查处滨海新区某烟酒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极力阻挠执法,违法商品藏匿位置隐蔽,现场情况复杂难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协同公安部门合力开展现场检查和情况调查,充分做到部门间高效联动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2021年5月至6月份,市市场监管委查处6家连锁超市经营不符合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规定的食盐和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共计4718.2元,罚款共计11065.52元,并对6家超市的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共计146017.58元的行政处罚。 (今晚报记者王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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