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讯:记者从天津海关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和智利共和国海关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智利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中国-智利海关AEO互认安排》)已于10月8日正式实施。
根据《中国-智利海关AEO互认安排》规定,中智双方相互认可对方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Economic Operator,简称“AEO企业”),两国AEO企业将享受到双方给予的降低单证审核率和货物查验率、加快通关速度、实施优先查验及通过设立联络员沟通解决企业通关中遇到的问题等多项便利措施。两国AEO企业在贸易过程中的货物通关时间将明显压缩,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也将相应得以降低。截至目前,天津市有200余家高级认证企业可以享受此项政策红利。
据了解,智利是中国在南美地区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双方经贸往来密切,天津企业与智利商户的商贸往来稳定。据天津海关统计,2021年1-8月,天津市企业对智利的进出口总值达到35.5亿元,其中,进口14.4亿元,出口21.1亿元。
“我公司一直与智利企业有贸易往来,中国与智利海关AEO互认协定签署后,我们将会享受在智利的通关便利措施,这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公司供应链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对于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这一身份,我们将倍加珍惜。”霍尼韦尔环境自控产品(天津)有限公司工厂厂长张晓宇说。《中国-智利海关AEO互认安排》的实施,将推动中智双边贸易迈上新的阶梯,也将为天津不少外贸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天津海关副关长潘楚雄指出:“《中国-智利海关AEO互认安排》的实施,将进一步密切中智两国的经贸往来,吸引更多管理完善、守法可信、贸易安全的优质企业进入AEO行列,享受互认成果。”(津云新闻记者陈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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