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3月11日电(记者吴振东)上海市教委11日公布《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招生政策基本稳定。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各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为确保公平公正,家长在市级平台统一报名,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全程录像,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民办学校要在招生简章中公开“三个承诺”,包括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实施意见明确,今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采取“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需要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上填报志愿。
此外,为让上海市民更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实施意见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有意愿的民办学校自3月21日起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开放时间不少于7天。“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录取挂钩,学校不得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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