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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招投标市场,监管要“落地”更要“生根”
2020-09-01 15:14:4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编辑:

我国实行招投标制度已有多年,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自我国推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后,各地也相应地制定了招投标法规和实施细则,逐步形成了公开、公正、公平的良好环境。但在招标的过程中,“量身定制”“陪考”等现象也屡有发生。

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对我国营造更为良好的营商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逾越“红线”现象仍存

招投标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工程项目承包和发包以及相关配套项目的供给和采购过程中的交易方式。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总存在着一些问题。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副教授田国兴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发包方排斥潜在投标人,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在发布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时,为了让内定好的施工队伍中标,随意缩短信息发布时间,造成潜在投标人获知信息的不平等,或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制定倾向性条款,甚至有针对性地设置报名条件,为某些投标人“量身定制”资格预审条件,从而限制、排斥其他潜在的投标人,为内定好的施工队伍顺利中标提供条件。

第二,发包方规避招标。发包方通过肢解工程分段实施,减少工程量,规避招标。

第三,参与评标的专家评委被发包方的关系和利益左右,未评而先定,导致招标形同虚设。

第四,投标单位为了中标,采取围标、陪标的手段,待中标后进行约定的利益分配。这其中就可能包括建筑招标方,因为部分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本身就是施工单位的幕后老板或者股东,其先是内定好承包单位,然后用自己的施工队伍进行围标、陪标。

第五,投标方为迎合招标单位利益,与招标单位串通压低标底或拦标价,不惜以低于成本价中标。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本报记者表示,当前招投标市场“走过场”的现象比较严重,经常是有了内定的“意中人”以后,再找两三个“陪考”,而这种现象的出现也不排除有商业贿赂的存在。“整体来说,近年来,招投标市场有所进步,规范性有所增强,但也要正视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范世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市场具有国内和国际双重意义。”他指出,对于国内而言,规范招投标市场可以营造更为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使市场经济能够更好地运行。而对于那些不合法、不道德的市场交易行为,可以予以规制和处理。

而从外部环境来看,范世乾表示,当今世界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逆风劲吹,中国在世界市场的竞争中处于特殊时期。研判下半年的全球经济走势,仍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充斥其间。

“在国际上,一些国家可能会以招投标为由‘制裁’中国企业,使其经营和扩大举步维艰。因此,应当加强内部建设,重视招投标市场的环境建设,完善招投标市场,这对于我国企业海外市场形象的树立,帮助企业在海外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范世乾说。

监管要“落地”更要“生根”

在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出现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就可能会引发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市场主体权益纷争以及建筑市场不良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建立完善的招投标机制、加强相关法治建设、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等非常有必要。

田国兴表示,第一,要切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信息透明,发挥监督作用。招投标活动必须具有高度的透明度,招标程序及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中标结果等信息都要公开,使每个投标人能够及时获得有关信息,从而平等地参与投标竞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供条件。

第二,尽量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就是在计算机和网络上完成招标投标的整个过程,即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全部活动。尽管其与依托纸质文件开展的招标投标活动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但电子招投标是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可使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难以知晓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有助于防止围标、串标。

“电子招投标通过网络终端直接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不仅方便了投标人,还有利于防止通过投标报名排斥潜在投标人,增强招投标活动的竞争性。此外,由于电子招标投标具有整合信息、提高透明度、如实记载交易过程等优势,有利于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防止暗箱操作、有效查处违法行为。”田国兴说道。

第三,加强监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都应依法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各纪检监察组织在参与的过程中担负着重要的监督职责,必须依据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使用正确的方法,掌握尺度,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督工作,严格遵守市场的规则程序,强化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意识,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对工程项目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接受招投标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规范招投标市场要胸怀对法律的敬仰和敬畏之心。”刘俊海表示,首先,要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作用,这些法律不能束之高阁,而要“落地生根”。

其次,对于招标单位来说,要本着负责任的基本理念,在选择“物美价廉”的供应商时,完善招标单位的内部控制,加强廉政建设、反腐倡廉。

再次,监管部门还应加大监管力度。“我认为,应该把规范招投标市场列入未来几年的工作重心和重点。纪检部门和招投标市场主管部门应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铸造监管公信,消除监管盲区、监管漏洞以及监管套利的现象。”刘俊海说。

回归初心助力环境优化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排名跃居全球第31位,比去年提升15位。完善招投标市场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范世乾表示,竞争秩序的好坏实际上就是营商环境的好坏,完善招投标市场的主要目的就是规范竞争秩序。“一个好的营商环境包括很多因素,而招投标关注的竞争秩序则是市场经济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良好的竞争秩序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

田国兴则指出,招投标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对我国营造更为良好的营商环境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一,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腐败。在经济案件中,招投标领域是腐败问题高发地之一。因此,为了维持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规范招投标市场的各种规章制度,让招投标活动做到真正的公开透明。同时,呼吁社会公众对其进行各方面的监督,从而有效地约束招投标主体和主要管理部门的行为,杜绝腐败。

第二,有利于建设节约型和创新型社会。当前,中标原则有两种,一种是招标文件中有各种综合性的评价标准,投标者必须尽最大可能满足。另一种是在能够充分满足招标文件中各种要求的同时,合理最低价。“这两种原则引导着中标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他们既懂得节约成本又能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所以才能满足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并且努力建设节约型和创造型的社会新面貌。”

第三,有利于建设诚信社会,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对招投标市场的规范,需要各招投标主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以真实的资质、真实的经营信息、诚实的经营能力和成绩参与招投标活动。屏蔽了围标、串标、陪标等行为,招投标市场会越来越纯净,诚信市场、诚信社会也会呼之欲出。

此外,对招投标的失信行为处罚力度也应逐渐增强,特别是将招投标企业信用评级结果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后,招投标活动会越来越规范和透明,招投标市场也才会实现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

“优化招投标市场可以让营商环境更为透明、更为公平、更加诚信、更加国际化。”刘俊海表示,当前,很多招投标不仅起不到“合理省钱”的作用,且产品服务的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招投标市场要深刻认识其原有的初心和使命,即鼓励优秀的投标企业脱颖而出,在真正为招标人节约采购资金的同时,提升采购商品或者工程质量,实现公众利益、招标人利益、投标人利益等多赢共享。”刘俊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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