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学校和幼儿园开学在即,为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落实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加强疫情期间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8月19日,长春市市场监管局二道分局开展了秋季开学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工作线上培训会,二道区两所高校、三十六所中小学、八十一所托幼机构及百余家校外培训机构共计二百二十余人(包括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本次培训由分局食品所执法人员刘霄同志主讲,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以及近期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复课后的检查情况做依据,从食品经营许可信息的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原料控制要求及过程控制要求、场所及物品清洗消毒、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库房管理、阳光厨房建设、使用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共九个方面对学校及幼儿园进行指导。
重点强调学校及幼儿园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上岗时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学校及幼儿园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餐具消毒工作,要求“一餐一消”,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坚持每日登记台账,登记台账内容与采购食品票证要相符。所采购的食品都应从正规渠道采购,不得采购“三无“产品,采购的肉类产品必须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做到餐餐留样,单品的留样量不少于150g,留样48小时,专用的留样餐盒及冰箱,并做好记录。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下一步,二道分局将在秋季开学后继续对二道区高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更全面、更深入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给与专业指导;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进行查处,确保开学后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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