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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公告,对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实行反倾销税,并对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
2020-08-20 14:42:26 来源:环球网 编辑:

8月1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该产品英文名称:Wines in containers holding 2 liters or less,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42100。本次调查通常应在2021年8月18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22年2月18日。

延伸阅读

商务部:自2020年5月19日起,对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征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8年11月1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8年第8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5月18日,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0年5月19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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