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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九部门联合部署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减轻贷款压力
2020-08-18 13:57:12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编辑: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连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面临严峻挑战,房屋租金成本压力尤为突出。

为统筹推进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帮扶全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近日,大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九部门积极筹划,共同研究,联合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房屋租金政策、财税优惠政策、金融支持力度和稳定房屋租赁市场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帮扶措施,将对有效缓解大连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压力起到积极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金融机构视需要给予适当支持。有关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的政策将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中介、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实施方案》明确,对部分房屋实施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退还已缴纳租金、减免当期租金或延长租期等方式,免除3个月房屋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双方平等协商减免或延期、分期收取房屋租金,或者延长房屋租期。

《实施方案》完善优化了财税优惠政策。一是已享受市财政帮扶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资金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将帮扶资金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等成本性支出。二是年内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1个月及以上租金的出租人,减半征收本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免除租金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是年内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依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相应贴息。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积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方面对实际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视需要年内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支持。另一方面,对还款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相关主体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延长还本付息日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

为有效稳定房屋租赁市场,《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纠纷调处机制,引导租赁双方协商解决因疫情引发的租赁纠纷,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鼓励将国有房屋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此外,《实施方案》规定可享受政策扶持的承租主体为在大连市注册登记的服务业类小微企业和各类个体工商户。其中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中介、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中所提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以纳入“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的企业为准,企业可登录系统(网址http://xwqy.lngs.gov.cn)自行查询小微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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