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利建设”)温州分公司罚款1万元,其违法事实为2020年3月28日在温州市核心片区葡萄棚单元B-13a、B-13b地块,有向河道倾倒泥浆的行为,污染河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者查询发现,富利建设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地产”,股票代码:600048)旗下全资子公司。
富利建设温州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该规定如下:温瑞塘河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其第(二)项行为是向河道排放、倾倒建筑泥浆。
依据《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富利建设温州分公司作出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上述罚款。该规定如下: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向河道排放、倾倒建筑泥浆的,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清除的,可以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4月21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鹿综法处字[2020]第025-027号。
温州市核心片区葡萄棚单元B-13a、B-13b地块建设项目批后公告显示,该项目建设规模为238646.10平方米;建设单位为温州和悦置业有限公司。记者查询发现,温州和悦置业有限公司同为保利地产全资子公司,保利地产间接持股100.00%。
富利建设温州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8日,其总公司为富利建设。
保利地产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富利建设业务性质为土木工程建筑、建筑设计等;保利地产直接持股100.00%。
截至5月11日收盘,保利地产报15.75元,总市值为1879.40亿元。(记者 张海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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