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天津滨海网>资讯频道 > 热点 > 正文
电商主播带货乱象频发 有关部门亟需加强监管
2020-04-28 09:13:00 来源:环球网 编辑:

随着疫后复工复产,电商直播带货为公众所关注。仅从事直播业务的MCN公司由2018年的6500多家猛增至20000多家,拥有大量粉丝的网红也备受关注。在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各种乱象也开始不断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误导网友的行为时有发生,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敲响警钟。

电商带货套路多

在一些电商带货平台,直播背后是满满的套路。

视频内容有“演员”,直播卖货有“有剧情”。很多知名账号的视频内容都是经过团队策划、聘用演员、精心剪辑的“作品”。在直播间也同样如此,主播为了控制节奏,经常会提前设置一些剧情。例如商品上架过程中,商家故意设置错了卖价,98元设置成了68元,或是商家连麦故意口误报错价格。这时,主播替粉丝砍价,商家一直不同意……剧情最终都是商家让步,挥泪吐血只放有限名额。

带货数据也充满了水分。在某些平台,刷粉丝量、评论量、转发量、点赞量、浏览量、观看人数、直播间互动人数等数据,已经成为产业链。某些主播的宣传海报经常可以看到一场几个亿的销售量,这背后不乏刷榜等自我炒作。尤其是一些平台约定七天之内退货,更为这种炒作创造了空间。

在带货推销中,主播宣称的买一赠N、最低折扣等口号很难经得起检验。同样的商品在不同平台其实售价相差不了多少。而销售商品的质量也难以保证。平台自己的审核机制只能判断视频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规范,难以判定视频里的商品是否为假冒伪劣。

一些知名主播在打造个人IP的同时,创造自己的品牌,号称与某大牌同厂生产经过严格筛选。殊不知,同厂不同质,售后更是千差万别。这些“主播IP”品牌的产品,售价并不便宜,集中在日用品、护肤品、化妆品领域。

3月31日,中消协发布《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60.5% 受访者“担心商品质量没有保障”, “夸大其词” “假货太多” “鱼龙混杂” “货不对板”是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方面的集中诟病。同时,有37.3%的受访消费者坦承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但仅有13.6%的人进行投诉。

主播素质良莠不齐

近年来,一些粉丝上千万的顶级主播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获得巨大影响力。在快手等平台,这些顶级主播形成几大“家族”,或是夫妻,或是“师徒”。在主播圈,充满了浓重的江湖气。

在这些主播中,近年来经常各种负面新闻缠身。据媒体报道,有的主播线上约架,线下集结斗殴,被警方以寻衅滋事控制。还有的因无证、醉驾被判刑,有的因涉嫌强奸被刑拘,因诈骗被判刑,有的因内容低俗违规被纳入禁播黑名单。

有网友反映,近期非常活跃的主播马洪涛,在快手主播PK中,言语低俗色情,自扇耳光,发红包进行粉丝倒流;与他人连麦pk刷礼物,以拜师为名进行恶意炒作;与电商pk连麦发毒誓误导粉丝购物。

诸如此类的主播PK每天都在快手直播间上演,小到几百粉丝的小主播,大到千万粉丝的超级主播。主播借PK进行自我炒作,而直播中的打赏部分,平台是要直接参与分成的。

这些拥有千万数量粉丝的主播,其言行具有极强煽动力,而粉丝中包含大量的未成年人。诸如马洪涛在直播中的行为,对粉丝和受众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这样的直播,给平台和行业监管增加了难度。

行业监管亟待加强

电商平台针对乱象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快手官方称,为了更好规范引导用户行为,平台有一套完整社区管理规定,按照违规的轻重程度以及改正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罚,包括梯度封禁、社交封禁、账号直播权限收回等,严重违反社区规则的账号会被永久封禁。

然而,仅仅行业自律是远远不够的。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已经到达4338亿元。相关监管部门对直播电商的发展高度关注,在鼓励扶持的同时,配套监管措施也已经在路上。

2019年“双11”期间,相关部门已出台文件,要求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词,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近日,人民网著文呼吁,及时修订《广告法》和《电商法》,加大对直播带货电商平台的监管审核力度,提升直播带货准入门坎和准入要求,禁止未经审核备案就进行直播带货的行为。同时,建立电商直播的诚信评价机制。对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的网红除进行严厉经济处罚之外,还应该拉入黑名单,实行封号处理,并纳入社会诚信考核体系。

针对电商平台纠纷高发,“职业索赔”、刷单等新型问题大量涌现,司法系统也开始了探索,如广州互联网法院首创的“YUE法庭”,降低电商维权成本。

直播电商野蛮生长的时代可能即将成为过去时。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