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正值618电商企业年中大促,为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价监局、市消协等部门,对电商企业618年中促销活动进行集中行政指导和经营提示,要求各企业主动公示集中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明示、规范订(定)金和优惠券的使用方法;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不得虚构交易、利用虚假的成交量和成交额误导消费者;严格遵守“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积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又是一年618购物“狂欢节”。面对数千亿元的巨大市场蛋糕,一些不良商家难免滋生出“磨刀霍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歪念头。针对618年中促销期间可能再度出现的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北京市相关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对电商平台和企业提前立规矩,彰显了未雨绸缪的市场监管思维,无疑让广大消费者对净化电商促销环境有了更多期待。
在商言商,利用618购物“狂欢节”分得市场利润的“一杯羹”,对商家而言本属正常。不过,商家赚钱应取之有道,除了遵守基本的商业伦理外,还得恪守法律底线,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一味地算计消费者,不仅会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自掘坟墓,被严肃惩处。在这种意义上,监管职能部门提前给商家打招呼,提醒其不要在618年中促销期间有任何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显然是对商家不得玩火自焚的及时警示。
近年来,每逢618、双11等电商集中促销期,都不乏商家恶意欺客的事件。虽然这些恶性事件事后都被严肃处理,也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但并没有遏制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凸显了市场监管没能及时前置的短板。因此,在高度重视事后追责的同时,未雨绸缪地做好预先防范,不但可以将不良商家的欺客恶行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且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显而易见,让市场监管未雨绸缪地前置,不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商家,以及对提升监管效率,都是大有裨益的多赢之举。
此前,市场监管部门对在电商集中促销期商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多强调“秋后算账”。相比之下,事前未雨绸缪地对有算计消费者不良动机的商家“打预防针”,并依法依规地为其划出不得僭越的红线,虽然表面上只是市场监管重心事前事后的一个转换问题,但却有着“看似一小步,实则一大步”的深远意义,体现了源头治理电商促销秩序的监管思维。这种新型监管思维,最大优势在于能够对购物促销期间不良商家的违法促销痼疾精准“下药”,防患于未然,从而有效避免事后严惩不良商家恶行所产生的“马后炮”效应。对于电商促销期间不良商家欺客违法行为至今仍未彻底祛除的现状而言,此举对确保电商促销正常秩序、净化电商购物环境,以及有针对性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毋庸置疑地都有“先手棋”的积极正面示范效应。
一言以蔽之,净化电商集中促销购物环境,固然离不开事后对不良商家赚取消费者昧心钱进行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但事前的未雨绸缪更为重要。只有事前的未雨绸缪做到了极致,才能从源头上祛除电商集中促销期间不良商家欺客痼疾的病根。否则,无论事后对不良商家的惩处再怎么严厉,都有可能“按下葫芦起了瓢”,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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