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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天津1月6日消息(记者张强)记者从天津市教委获悉,1月5日,天津市教委发布《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示中小学生家长正确看待校外培训作用,尊重教育规律,不占用寒假时间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
天津市教委提示,家长应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正确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迷信、不盲从;多关注孩子的自主发展,寒假期间让孩子充分休息休整,给予孩子留白思考、创新探索的空间和时间;多关注亲子陪伴,多与孩子沟通交流,真正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鼓励广泛阅读、锻炼身体、培养兴趣,注重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影响孩子。
同时,家长应尊重教育规律,不占用寒假时间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确有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需求的,应谨慎选择,小心求证。正规培训机构应有“一证一照”,即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的,属于违规培训,无证无照开展培训的,属于黑机构,场地、设施、安全缺乏保障,卫生防疫条件难达标,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拒绝黑机构的同时,家长如果发现这些违规培训活动,请向属地教育部门举报。
此外,家长应自觉抵制高价培训收费,不要冲动消费,防止上当受骗;主动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与培训机构签合同;主动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挑机构、选课程、交费用,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周期或60课时,对非学科类培训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5000元的费用;应索要加盖培训机构公章的收费凭证,确认收费凭证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名称一致,避免产生退费纠纷后的维权难问题的发生,依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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