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6月27日消息(记者褚夫晴)6月27日,记者从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将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2022年7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启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述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今后还将探索实现用于缴纳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等功能,实现家庭共济。
据天津市医保局副局长高连欢介绍,2021年全年,天津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就医5077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金额83亿元。按照分步实施原则,今年1月1日起,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提高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动态调整门(急)诊起付标准等相关政策已经落地实施。今年1至5月,本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刷卡就医2196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金额45亿元。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将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标国家文件要求,天津将重点进行如下改革。
(资料图)
一、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改革前,天津在职人员个人缴费部分(2%比例)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10%比例),45周岁以下按照0.8%,45周岁以上按照1.2%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此次改革,按照国家要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管理,也就是用人单位缴费部分中的0.8%和1.2%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的2%继续划入个人账户不变。
需要说明的是,天津市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目前已实行定额划入,符合国家文件定额划拨和划拨标准的要求,不在本次改革范围。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主要是考虑增强统筹基金的共济功能,提高抗风险能力,筑牢民生“压舱石”。
二、提高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
主要是持续增强职工医保门诊保障功能,重点是将职工医保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改革前的7500元提高到9000元。其中,起付线至5500元(含)部分,支付比例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5%,5500元至9000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在各级医院统一为55%。
同时,还完善了药店报销政策,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按照开具外配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报销规定执行。
三、动态调整门(急)诊起付标准
对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所公布的职工年均工资的1%确定,并适度向退休人员倾斜。这项政策,实现了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挂钩,将进一步发挥起付标准“第一关”作用,引导参保人员合理门诊消费。同时,也有利于减少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四、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为盘活个人账户,减少基金贬值,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6年10月,天津市将职工本人个人账户的70%,注入到参保职工本人医保卡的金融账户,可以取现用于购买商业保险等。此次,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天津市《实施办法》重点做出两方面改革安排:
一是规范使用渠道。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再实施注资管理,全部实行封闭管理(自今年1月起,不再向金融账户进行注资,已打入金融账户的部分,仍可取现使用)。
二是建立共济机制。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及家属(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就是个人账户部分,实现本人使用与家属使用的共济。
五、发挥改革系统集成的效能
立足于共济保障的制度机制,发挥医保的战略性购买作用,相应地推进三方面的改革:一是支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便群众就近享受医疗服务。二是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优化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加强慢病管理,推行健康管理。三是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机制杠杆作用,深化“三医”联动,整体提升保障功能。
六、安排一些特殊措施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政策上还安排了一些特殊措施,比如说门诊统筹待遇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门诊保障的付费方式等。这次改革的特点,概括起来也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待遇更实惠。通过改革,将职工医保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大幅提高了1500元,达到9000元,惠及天津市630余万参保人员,有效缓解了部分患有慢性病参保人员门诊医保额度不够用的难题;同时,门诊起付标准向退休群体适度倾斜,进一步减轻了看病就医负担。
二是服务更便民。通过改革,家庭成员实现了(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在购药报销方面,我们支持处方流转,参保人员到药店购药,可以按照处方流转医院的报销政策来享受报销,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
三是管理更规范。通过改革,个人账户实现封闭管理,将用途由原来限于参保人看病就医,扩展至购买医疗器械、耗材等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还可共济家庭成员使用,使用范围界定越发清晰,管理上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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