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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国企改革提前达标 推动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
2021-12-08 14:38:57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

中国海油建立“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投资方向,集团党组和董事会加强对非主业投资严格审批,杜绝各层级投资冲动和短期行为。中国海油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介绍说,“十三五”期间,公司总投资近4600亿元,99%以上的资金投向了油气领域,保证了国有资产安全可靠。

分类监管的同时,要科学授权放权。翁杰明要求,各地国资委要继续做好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产业集团公司以及特殊企业的精准授权放权,并随着不同类型企业功能定位更为清晰,相应调整优化授放权事项。对创新活动要求高的企业或试点示范企业,根据不同需要个性化授权,最大限度支持创新活动,鼓励典型引领。集团公司特别是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要对子企业合理授权放权,做到层层“松绑”。对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等事项,可“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有条件地对子企业实行分类分层授权。

“授得准”,也要“接得住”。这就需要企业加强行权能力建设,健全完善风险、内控和合规体系,发挥好现代公司治理模式高效运转、自我约束的作用。要配齐建强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行权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截至10月末,中央企业集团和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制定已接近全面完成;董事会应建尽建工作基本完成;外部董事占多数、推行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改革任务已提前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放活要与管好相统一。”翁杰明强调,授放权不能一放了之,不是放松应有的管控和集中,而是要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强化对授放权的跟踪督导。

上述专题推进会要求,要提高监管精准性,实施差异化管控。各地国资委要对持有股权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多元化的国有全资公司,探索实施有别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和监管机制。集团公司要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对国有相对控股且其他所有制股东能够有效参与公司治理的企业,探索建立差异化管控负面清单。

翁杰明提出,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打造数字化智能化国资监管;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监督,筑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堤坝;要强化监督协同,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要严格违规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追责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内部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功能作用,强化违规责任追究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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