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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维权不能单纯呼吁当事人挺身而出
2021-08-11 09:48:37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8月9日,上海全季酒店一男子深夜赤身闯入他人房间事件有了后续。被闯房间的女生向涉事男子提起诉讼,并向全季酒店索赔1元。当事人表示,发声不是为了要钱,索赔1元是为了表明态度。

如果说事发时,当事人第一反应是震惊、愤怒、后怕,那么现在已经摆明了追责到底的态度——凌晨3时左右,一名男子赤身裸体,从7楼到10楼挨个房间尝试开门,出于什么目的?如果没有被呼救声制止,将发生什么事情?事发后,涉事者家属搬出“他当时喝醉了”等老套说辞。警方行拘五日的处罚决定,亮明了法律对这类事件的一贯态度:生理性醉酒从来都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予以行政处罚,也意味着该男子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非网友猜测那样患有精神疾病。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继续追究侵权责任,是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正确举动。

与此同时,酒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酒店回应,安保人员曾发现该男子的异常行为,将其送回房间并作出警告,没注意到他再次走出房间。看起来,安保作用时有时无,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能否受到保护全凭运气。这种疏漏对酒店管理来说无疑是致命的。酒店监控不该仅仅用于事后提供证据,对当事人的安抚更不能只是一个果盘和口头表态,实际行动才能让人安心。目前全季酒店提出了加强夜间巡检、检查门锁、监控由专人轮岗等整改措施,当事人在此基础上索赔1元,相比通过高额索赔形成惩戒,更类似于“讨个说法”。

为何用1元索赔的方式表态?当事人曝光自身经历后,多数网友都表示同情,支持当事人维权。但也有人质疑当事人维权动机。没有关好门是当事人有错在先,没有实质性伤害不用大惊小怪,发视频是为了炒作收割流量,维权实质是讹钱……他们自以为看破一切并沾沾自喜,殊不知这些解读暴露出他们缺乏法律意识的头脑和阴暗龌龊的内心。

应当明确,积极维权、请求赔偿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可以对做错事的人起到惩罚震慑作用,是完全正当的行为。在“子贡赎人”的故事中,孔子认为子贡做正确的事拒绝报偿,会提高做事的道德门槛,最终损害整体利益。然而有时候,当事人象征性索赔,是不是也和一部分人希望当事人是“完美受害者”所带来的压力有关系呢?话说回来,主张1元赔偿同样可能被指责为惺惺作态。像这样怀着恶意去审视一切,只会使得更多受害者顾虑重重不敢发声,助长侵权者气焰。

鼓励维权不能单纯呼吁当事人挺身而出。也要看到,维权意识的种子需要社会环境提供适宜它生长的土壤。法律健全且运行良好,做错事的人知错改错,社会舆论包容审慎,不苛责、不偏激,才能让更多人勇于站出来。因为他们知道,身后有一个正直善良的社会为自己撑腰。(笃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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