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我省民政厅、发改委、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江苏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和老年人口较多的省份,老年群体呈现高基数、高增速、高寿龄、多需求的特点。《意见》分三个部分共18条。其中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为:到2021年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制度全面建立,全省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总数不少于10万名。到“十四五”末,全省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达到10所以上,毕业生超过3000人;从事各类养老护理服务的专业人员总数不少于15万名,其中通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力争不少于10万名。
《意见》指出,对在岗养老护理员定期开展技能培训,按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内容实施,学分成绩可作为养老机构招聘人员的重要考量。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人员参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22年底前各设区市均要建成2-3所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原则上所有与养老护理员关联的政策待遇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依据。落实获得登记证书的护理员获得一次性岗位补贴、特殊岗位津贴及相关荣誉称号、职级晋升等。《意见》还明确养老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与其它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通讯员 唐 凡 记者 刘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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