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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相关地方金融组织真正坚守主业,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2021-06-15 09:54:47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

6月1日,全省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这是江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转隶组建以来召开的一次重要专题会,旨在强化依法监管、常态化监管,畅通“毛细血管”,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机构改革后,原属不同部门管理的地方金融组织统一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针对地方金融组织“多、小、散”的行业特点,全省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深入排查摸底,深化行业治理整顿,稳妥推进市场出清。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行业监管规则,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进入了常态化、规范化的推进阶段,地方金融各行业呈现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全省共有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企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6类机构法人1660余家、资产总额5239亿元,分别较2018年末增长3.36%、73.08%。其中,融资租赁、融资担保行业资产规模增长较快,分别较2018年末增加1233亿余元、569亿余元,增长182.27%、67.5%。

相比于金融体系中的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这6类地方金融组织的规模不算大,但它们的作用却不小,可以说是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在普惠金融领域,尤其是在满足“三农”及小微企业发展融资需求等方面,它们填补了传统金融体系的服务空白。去年疫情暴发后,全省地方金融组织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通过续贷、续保、转贷等融资接续服务,主动降费让利,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为保实体经济韧性和保市场主体发挥了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6类地方金融组织业务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4183亿元,增长139.96%。

金融事关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财产安全,是最需要监管的领域之一。近两年,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典当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等10余项监管细则,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典当等行业监管“补短板”,同时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监管“填空白”。

尽管地方金融组织总体呈现平稳向好的态势,但少数企业合规经营意识不强、部分机构经营质态较差、地方金融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依然存在。记者从会上获悉,对于地方金融组织,江苏将坚持和强化依法监管、常态化监管,同时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着力研究解决地方金融组织在合规经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支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坚守初心、回归本源、化解风险、规范运营。

值得关注的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先后颁布,这既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查斌仪认为,两个《条例》既是“赋权”,更是“赋责”。“这要求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深植法律意识,厘清职责边界;突出证据意识,严格履职标准;强化程序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地方金融组织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在哪里?业内人士指出,关键是要按照“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的原则,打造一批小而美、小而专、小而强的“毛细血管”。

比如,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市、县(市、区)全覆盖,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引领作用;小额贷款公司要进一步加大支农支小信贷投放;融资租赁公司对企业设备升级、高端先进设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继续强化;商业保理公司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大对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支持等。下一步,江苏将继续强化监管引领,推动相关地方金融组织真正坚守主业、回归本源,形成竞争有序、各有侧重的普惠金融综合供给格局,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赵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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