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多部门印发《青海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底基本建立“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到2025年全省农村公路通达深度、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水平、管养水平、运输服务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要求,提档升级县乡公路,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加大农村公路“油返砂”和“畅返不畅”整治力度,逐年提升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实现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到2025年,全省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平均超过85%。
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基本健全农村公路法规体系,形成“有人养路、有钱养路、有人管路”的工作格局,建立县、乡、村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况评定和绩效考核,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到2025年,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超过80%,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进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农村客运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客运组织模式及客运班线代运邮等物流组织模式,实现农村客货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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