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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文: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11-26 14:26:47 来源:众信验证 编辑:

近日,为规范私募基金电子合同业务发展,保护基金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自律规则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起草了《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就《电子合同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电子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基金当事人及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法律关系、各方权利义务,电子合同涵义、法律效力及基本业务范围,规范了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系统评测与认证、运营技术、数据管理等,并规定了协会自律管理及过渡期安排等要求。

办法中所称的电子合同,是指基金当事人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及补充协议、风险揭示书、认申购单等文件,实现合同要素字段化。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此之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还起草了《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从四个方面详细说明发展电子合同业务的必要性。

(一)降低合同被篡改风险

私募投资基金纸质合同一般由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三方签订。该流程下,合同版本很难保证一致性,存在合同被篡改的风险。此外,纸质合同签署的回收周期一般较长,迫使部分基金默认“先运作、后回收合同”, 为后期法律纠纷埋下隐患。目前部分投诉、风险处置等事项 均与纸质合同管理难有较大关联。推广电子合同业务,可以 降低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风险,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二)搭建业务落地场景,促进各主体间的市场化博弈和制衡

电子合同业务是金融科技在私募投资基金领域的落地场景,通过电子合同可以衔接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服务机构等主体,为托管人投资监督、募集机构2 / 5销售适当性、份额登记机构份额确权等法定职责提供落地场 景,促进各主体间的市场化博弈和制衡。

(三)运用先进技术解决因合同引发的法律纠纷和投诉

电子合同业务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实际落地基金行业的首选切入点,通过与存证机构连接,可以打通司法存证取证环节,增强司法存储和证据效力,解决行业因合同引发的法律纠纷和投诉,提高私募基金行业事中风险研判能力,有助于稳妥处置事后风险。

(四)节约运营成本,践行ESG发展理念

纸质合同下,一只基金产品的管理人、托管人和多个投资者一般均需保留一式三份的合同,花费大量的纸张。推广电子合同可以节约纸张,大大降低行业的运作成本,实际践行了基金行业绿色环保的ESG 理念。

今年以来,国家各部委纷纷出台与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等相关的政策规定,大众对电子签约方式的认知度也在逐步提升,电子合同已经在各个领域被广泛应用。为助力更多企业和个人在线签约,众信签作为国内权威专业的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合同全生命周期智能管理服务,安全合规,便捷高效,众信签提供saas/企业客户端、api接口、私有化部署三种服务模式,还有充值套餐优惠和签章价格优惠,专业的商务和技术团队一对一全流程对接,快速满足企业的合同签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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