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以及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9个分中心等11个“双评议”参评单位负责人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回答网民提问。
上午的互动活动中,咨询“商转公”的网民较多,针对网民的提问,上线单位一一作了详细回复。
网友“靓靓1031”问:之前商贷买房,现在已经办了房产证,请问可以直接申请商转公吗?流程是什么?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为:
(一)贷款银行咨询、受理:受托银行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服务,转贷人申贷前可在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与借款人共同准备相关证件;
(二)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实行与借款人的面谈制。认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
(三)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四)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原商贷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差额部分)补齐至原商贷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以下简称“预存差额资金”);
(五)抵押担保信息录入;
(六)银行复审;
(七)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八)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九)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贷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十)担保公司应在45个工作日内将办妥的《房屋他项权证》交贷款银行收管。
网友“云大飘”问:武汉市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新政策6月18日发稿向社会征集意见,说是30天内公布新政策,什么时候可以实施?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前还要经过合法性审查、专家认证、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目前相关决策程序正在进行中,讨论通过后,会及时在公积金网站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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