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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公司排行 2022年寿险公司风险评级排名
2023-01-30 08:27:17 来源:MBA环球网 编辑: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寿险公司排行,2022年寿险排行前十名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2022年3季度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及风险评级排行

2022年3季度各家保司偿付能力数据已经出炉。87家人身险公司应披露,其中已披露的有74家,除天安人寿、大家人寿、华夏人寿、和谐健康、大家养老这5家被接管过可以不披露的公司外,还有富德生命、君康人寿、中融人寿、昆仑健康、前海人寿、珠江人寿、上海人寿、恒大人寿8家公司未按时披露。另有信泰人寿和弘康人寿2家公司仅披露了偿付能力充足率,但未公布最新风险综合评级。

上季度偿付能力及风险评级回顾:

2022年2季度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排行

2022年2季度寿险公司风险评级排名

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日前已公布的74家寿险保司2022年三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及风险评级汇总。一起看看吧。

2022年3季度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排行:

在已公布数据的74家寿险公司中,三季度共有54家保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有18家保司在120%-150%、2家保司在100%-120%、没有保司低于100%。三季度整体寿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与二季度差异不大。

2022年3季度寿险公司风险评级汇总:

荣获AAA类风险评级的共计4家公司。其中恒安标准人寿、中英人寿、中国人寿继续蝉联AAA宝座,阳光人寿从上季度BBB类风险评级评级跃身进入AAA类风险评级。

荣获B大类评级的保司共计有49家,其中不乏有安、人保、泰康等大公司。其中有国民养老、招商信诺、中信保诚、建信人寿4家保司由上季度的A大类降级为B大类评级。

除上季度风险评级不达标的百年人寿、渤海人寿、合众人寿、三峡人寿4家寿险公司外,三季度新增了上季度风险评级B的中韩人寿,共计5家公司在3季度风险评级中评为C,不达标。其中百年人寿、合众人寿、渤海人寿主要是由于公司治理方面的操作风险较大;渤海人寿已经连续6个季度风险综合 评级为C,主要风险来自公司治理等方面,渤海人寿表示正在逐步推进各项整改要求;中韩人寿由B评级降为C评级主要是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导致可资本化风险指标得分较低。险企一旦被评为C或D,监管部门可能会对这些保司采取针对监管措施,例如限制分红、补充资本、限制业务开展等等。

偿付能力及风险评级怎么看:

1)偿付能力充足率

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即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

2)偿付能力达标三要素

2021年年初,银保监会正式下发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 ,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新规要求偿付能力监管指标扩充到3个,只有3项同时满足,才能称得上是“偿付能力达标公司”:

A.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B.综合偿付能力:不低于100%;

C.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并且,根据偿付能力新规,银保监会和派出机构会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60%的公司进行重点核查。另外,根据偿二代二期规则执行下的新评级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已正式从A、B、C、D四类细化为AAA、AA、A、BBB、BB、B、C、D八类。

偿付能力对于保险公司的健康运营至关重要,一旦发生偿付风险,不仅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投保人或被保人的利益可能也会受到些许影响。按照偿付能力新规,对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60%的公司,风险评级C或D,会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由银保监会和派出机构进行偿付能力数据核查。因此,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30%以下,就要考虑增资补血了,不然一旦低于120%就有可能被列为非现场核查的重点核查对象。

总的来说,偿付能力虽然不必过高但也要维持在相对充足的水

3)偿付率怎么看

偿付率本身是一个变动值,受保险公司成立时间、经营策略、历史阶段等很多因素的影响,有中国银保监会严苛的“考核标准”,当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或低于监管红线时,银保监会就会强制采取措施,例如要求保险公司股东增资、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资金运用渠道、暂停发行新保单等等。

偿付率本身一个季度评一次,保司也可能因为单季度的某些事件导致变动较大,但关心公司经营水也不必因为单个季度数据操心,更多是看长期偿付率延续的稳定。另外,偿付能力过高也可能意味着保险公司有很多钱被闲置了,反映出的其实是保司的投资效率低,或是保司销售量少,对最低资本的要求低。

所以,在挑选保险时,要理客观,并不是偿付能力高的保险公司的产品就一定好,需要参考的因素还有很多。

小编点评

从总体的偿付能力数据及风险评级看来,三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保司增加了,A类风险评级保司也在减少,整体的寿险保司偿付能力呈下滑趋势。各家保司需要满足监管要求,同时获得更多业务经营的“许可”,提高自身偿付能力刻不容缓。

但业务开展的门槛也在不断提高。例如,互联网人身险新规要求,经营互联网人身险的最基本要求有五项: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及以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日公布的个人养老金经营资格,也对险企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其中明确:上年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最4个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

总的来说,保司对于资本的需求越来越大,但资本市场的不景气和业务门槛的提高,加之监管趋严,对于保司寻求资金来讲又多了一重压力。

最后,在保险购置的层面,保司偿付能力仅作为评判保险公司风险的因素之一,还需要结合产品责任本身和投被保人的实际情况综合选择。如有疑问,欢迎后台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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