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双减”工作给出具体意见、提出明确目标。这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从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角度作出的重大安排;这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大举措。
《意见》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为目标,以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为重点,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方向。条条政策切中当下教育痛点,字字句句聚焦家长社会关切。
教育是民生之基。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动教育理念和教育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看到,中小学生负担太重,教育短视化、功利化问题还没得到根本解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双减”工作,召开“双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双减”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地见效。
做好“双减”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双减”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一次重大政治考验。必须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完成重塑教育生态的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做好“双减”工作,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既要有总体安排,又要有阶段性目标;教育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牵头发力;各地各部门要依责落实、积极行动、通力合作,依法平稳有序推进。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抓住当前全国统一行动的“窗口期”,打好工作攻坚战,坚决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长效机制。
做好“双减”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推进。把法治作为基本思维和工作方式,在法律的框架内明确各项政策,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理,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特别是针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难点问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树立“严”字当头的管理方向,明晰提标准、控数量、保质量、促发展原则,通过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依法、规范、有序、稳妥推进“双减”工作。
减负并非一减了之,《意见》提出,根本之策在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要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只要学校教育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需求,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家长自然就不需给孩子报班培训。当然,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并不代表没有负担,也并不代表没有作业,而是要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这就要求教育部门要深入研究“减什么”,多样化探索“如何减”。其关键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变革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双减”工作不仅是教育的事,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协同、统筹推进、共同治理。要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和边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实际行动答好“双减”工作的辽宁答卷,以“双减”的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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