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网友“激情的岁月”在朋友圈发文称綦江丁山万佛峡旅游景区不诚信,下次免费都不会去了。“景区公众号的推文说,转发到朋友圈,并连续晒两天,就可以领取两张门票,等我去兑换门票时,景区要求补128元差价。景区公众号‘黑字白纸’注明了的,到头来却翻脸不认账。”而对于游客的抱怨,万佛峡旅游景区工作人员承认是“套路”。
免费门票变抵扣门票
还要“补”128元差价
网友“激情的岁月”昨天告诉记者,6月20日,万佛峡旅游景区公众号发了一条推文,内容是“2021綦江万佛峡漂流7月1日升级开漂!前期门票券免费送!”要求晒到朋友圈,连续晒两天,即可在活动期间领取两张!每人每天仅限使用一张,还可以转赠。
“我看到后,按照他们推文的要求,转发了朋友圈,并连续晒了两天。”他说,活动是7月1日到9月5日。昨天,他带着家人,还和朋友一起去万佛峡旅游景区准备漂流。到了景区,他们出示了兑换码,景区承认兑换码,但是要求补128元钱。
“景区原来在玩文字游戏,事先也没有说明转发是抵扣门票,等到活动正式开始了,大量网友转发后,他们才在推文下面留言申明,转发朋友圈,不是门票免费送,而是抵扣门票。”他说,景区公众号推文原文内容里没有说要补128元差价,等我们大老远赶来了,景区才把推文下面的留言给我们看,谁会看到最下面的留言,景区太欺负人了。随后,他通过景区公众号留下的电话,联系了景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承认转发朋友转圈送门票的事。但在微信聊天中,景区工作人员表示这是“领导喊发的”,也承认是“套路”。
景区的一个“套路”
赚取阅读量超10万+
记者打开景区的公众号,这条推文的内容是:2021年的夏天气势汹汹地来了……即刻起随手一晒朋友圈,即可享受门票福利送送送。在福利1注明“不限量漂流门票贵宾免费送”:只要您随手一晒到朋友圈,连续晒两天,并附带文字备注“万佛峡漂流约起来”或者“每人两张,约起来”,即可在活动期间领取两张!每人每天仅限使用一张,可以转赠!活动时间在7月1日~8月15日。
网友“激情的岁月”是不是条件没有满足呢?“我的条件全部都满足,但是景区就是要我们补128元钱的差价。我们在景区兑换门票时,还有游客拿着兑换码来兑换门票,每个人都要求补差价,大家都表示没有看到推文下面的留言。”“激情的岁月”愤怒地说。随后,记者联系了多名游客,均十分气愤,表示这是在“忽悠”人。记者昨天多次拨打景区留下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从事自媒体10多年的一名深资人士告诉记者,其实这就是景区的一个“套路”,也可以说是现在自媒体的一种宣传手段,先把重要内容发出来,当赚取到一定的阅读量或者转发量后,才把最重要的细则轻放在最后面。“我仔细看了景区公众号的推文内容,他们第一次发出来的推文内容是6月20日,到7月1日阅读量超10万+,他们已取得了‘宣传’的成功。但是又怕网友转发后没有兑换到门票,这时万佛峡旅游景区又在活动开始的7月1日,把重要的细则列出来,只是抵扣门票,已欺骗了消费者。”他说,这样的做法不地道不诚信,是很多自媒体抵制的行为,不仅损害自媒体形象,也损害了景区形象。
重庆豪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希文表示,景区公众号发布的推文夸大宣传涉嫌商业欺诈。公众号的发布行为有两种,若明知虚假信息而发布,则构成商业欺诈的共犯,否则,不构成欺诈,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举报景区的行为。”蒋希文建议,2016年,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广告主的范围扩大到自然人,个人在朋友圈、微博等转发广告也要担责。一旦成为广告的发布者,就要依法承担广告法所规定的预先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等义务。(郑三波)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