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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琦店铺因虚假宣传被罚,国家广电总局:对直播带货进行重点管理
2020-12-17 11:31:19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

据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佳琦持股49%的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10日受到行政处罚,原因为“发布虚假广告”,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举报人在由该公司开设的天猫网店(李佳琦专属店)购买了菲诗蔻洗发水,该店家在网上虚假宣传该洗发水有防脱发功能,但该公司无法提供相关依据。

目前,在“李佳琦专属店”中已搜索不到“菲诗寇生姜洗发水”。

李佳琦推荐大闸蟹涉嫌虚假宣

2019年,李佳琦就因直播间所推荐大闸蟹涉嫌虚假宣传登上热搜。2019年11月13日下午,李佳琦工作室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回应此事。

李佳琦方面承认在直播间介绍产品过程中出现失误,把“阳澄状元”大闸蟹说成“阳澄湖的大闸蟹”,原因是“解读商家提供的信息时出现了偏差”。李佳琦方面向消费者们致歉,希望消费者和社会媒体对其进行监督。

随后,李佳琦转发了该微博,并配文“引以为戒,提升自我,不辜负消费者信任”。

国家广电总局:对直播带货进行重点管理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指出:“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

要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分级的实时动态管理机制,设置奖惩退禁办法,提高甄别和打击数据造假的能力,为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在此前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在谈到“网络直播带货”时说,“直播带货”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高峰表示,关于网络直播促销,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可以帮助消费者提升消费体验,为许多质量有保证、服务有保障的产品打开销路。

同时任何业态模式的运行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必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一道,推动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发展,切实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的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友:严格监管!消费者也要学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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