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天津滨海网>资讯频道 > 关注 > 正文
D站创始人因侵犯著作权获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2020-12-16 10:18:34 来源:前瞻网 编辑: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11月26日,D站相关人员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D站创始人温博特获刑三年三个月。

据悉,2015年6月至2019年初,被告人温博特以公司名义经营www.dilidili.com等网站(简称D站)。被告人温博特等人在经营D站期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站向公众传播上海童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权利单位享有许可使用权的作品共计6000余集,并通过网站发布广告谋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温博特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复制发行他人的影视作品,情节特别严重,涉嫌侵犯著作权罪。2020年10月10日,公诉机关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最终,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温博特以侵犯著作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禁止其三年内从事互联网视频网站职业。其余三名被告人均获缓刑。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天津滨海网"或电头为"天津滨海网"的稿件,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天津滨海网",并保留"天津滨海网"的电头。